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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第十五批“首都市民学习之星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
作者:  发布时间:2024-04-20

各二级党组织:
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持续推动新时代学习之都建设,进一步落实《北京市学习型城市建设行动计划(20212025),经研究,决定开展第十五批“首都市民学习之星”评选工作。现将学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,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以首善标准推动北京市学习型城市建设,着力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,不断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,持续培育选树终身学习榜样,在全社会营造人人皆学、处处能学、时时可学的浓厚氛围,建设学习型社会。

二、评选范围

全校师生。

往届已获评“首都市民学习之星”者不重复参评。

三、基本条件

申报参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自觉贯彻新发展理念,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、积极传播者、模范践行者。

(二)爱岗敬业,勤于学习,善于钻研业务,具有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。学以致用,成效明显,特别是在促进就业创业、推动创新创造方面成效显著。

(三)践行终身学习理念,自觉制定和执行个人学习计划,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性学习活动,让学习成为一种生活方式,示范带头作用明显,群众公认度较高。

四、申报程序

(一)各二级党组织要在本单位内部根据申报评选的基本条件组织开展“首都市民学习之星”初选活动,并在此基础上,确定推荐参评人员的名单。已被评为“首都市民学习之星”的个人不得再次申报。

(二)被确定推荐的参评人员需准备如下材料,经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核确认后,报党委宣传部。

1.个人先进事迹,要突出以学习为主要内容,2000字以内。

2.一寸白底彩色个人照片1(电子版)。大小不超过2M,格式:jpgpng

3.申报个人须准备5分钟以内视频资料,手机或专用设备拍摄视频均可,声音、画面等要清晰,能够完整反映申报个人的基本情况。大小不超过50M,格式:mp4,编码:AVCH264)。

 

报名截止时间为426日中午12点。

相关准备材料交至邮箱gekuoyi@cueb.edu.cn


联系人:葛括伊;  联系电话:83952313